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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后果如下: 一、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二、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为,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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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一)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在司法实践,许多法学界学者认为自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应当有所区别,自始无效婚姻因严重违背社会公益要件,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应自始无效,有溯及力,而可撤销婚姻只是一般性违背社会的私益要件,违法程度不是很严重,应从被宣告撤销之日起无效,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对撤销宣告无溯及力。(二)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婚姻法》的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而我认为,自始无效婚姻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而可撤销婚姻,在宣告撤销之前,应认可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三)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全面周到的处理: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个人所欠债,个人独立偿还,共同所欠债,由双主负予以偿还。而且,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四)父母子女关系《婚姻法》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无效婚姻的后果如下: 一、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二、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三、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四、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2、当事人同居期间所有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3、无效婚姻期间所生子女,适用法律中父母与子女的相关规定 4、可以参考相关规定: (1)《婚姻法》第12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2)《婚姻法解释一》第15条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首先要了解一个婚姻是否有效,需要知道法定无效婚姻的原因: 通过110ask.com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判定婚姻无效的疾病的法律规定有哪一些情况?比如有遗传性的精神病就属于这其中的一类疾病,婚姻是无效的,因此,我们应该在结婚之前进行婚检,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疾病的遗传,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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