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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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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公司在成立之初,再订立投资协议和制定公司章程时就确定了经营期限,并且就股东会权利,企业注销等重大事项进行约定。 企业注销的原因: 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终止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等情况。
1、用人单位有合法的理由解散部门,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公司注销后,商标可以在法定期间内转让,但是应当保留相应的材料作为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法律依据《商标法》 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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