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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
交通事故发生地在哪里,工伤和交通事故的赔偿有的地区能同时支持,有的地区支持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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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如何计算 (一)受害人为城镇居民小于18周岁12013×(18-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12013×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12013×【20-(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75周岁以上12013×5年×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二)受害人为农村居民小于18周岁4417×(18-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4417×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4417×【20-(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75周岁以上4417×伤残赔偿系数×5年÷抚养人数。二、如何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 1、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也就是伤残程度 1、被抚养人的资格确定 3、被抚养人户口和年龄 4、受诉法院所在地和被抚养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被抚养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应当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和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营养费的赔偿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的赔偿: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经法医鉴定为一级的,其生活补助费的赔偿,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二至十级的,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者的误工费的生活补且费不得重复计算。以残疾者定残之月为界,之前由侵害人赔偿误工费,之后由侵害人赔偿生活补助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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