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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什么情况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赔偿应这样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为无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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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如何计算 (一)受害人为城镇居民小于18周岁12013×(18-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12013×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12013×【20-(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75周岁以上12013×5年×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二)受害人为农村居民小于18周岁4417×(18-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4417×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4417×【20-(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抚养人数 75周岁以上4417×伤残赔偿系数×5年÷抚养人数。二、如何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 1、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也就是伤残程度 1、被抚养人的资格确定 3、被抚养人户口和年龄 4、受诉法院所在地和被抚养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夏广域律师和蒋正星律师的热心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二款“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其中“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句话是否对伤残等级有个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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