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学校无权利拒绝学生入学。也不能以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向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诉,请求有关部门责...
师有管理和教育学生的义务,有权制止学生上课玩手机。但是,学生拥有手机的所有权,老师不能将手机没收后拒不归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权占有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解聘包括两种:解除岗位职务聘任合同,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教师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谋职业。
学生晚自习回家途中遭受侵权,学校是否担责,需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定来认定,因此这份免责协议书是否有效,要看它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规定,中小学生被,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管理职责,存在过错。至于学生上学、放学、离校途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是否担责,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要看学校是否有不当行为。因此,你儿子学校组织学生上晚自习的行为,如果违反了当地教育管理机构相关禁止学校强制学生接受晚自习的规定,那么学生回家途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要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92人已浏览
1,424人已浏览
528人已浏览
2,5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