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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须经以下程序: 1、确定公司形式; 2、确定公司名称,办理预先核准登记; 3、制定公司章程; 4、履行出资义务; 5、办理工商登记;...
1、公司设立须经的程序是对于公司的名称进行预先核准,保留期间不能转让。之后到登记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在银行、税务机关开户。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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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须经以下程序: 1、确定公司形式; 2、确定公司名称,办理预先核准登记; 3、制定公司章程; 4、履行出资义务; 5、办理工商登记; 6、税务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1 一、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不得在会间的临时提出。 2 二、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 3 三、股东(大)会决议,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四、种类股股东的同意,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5 五、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 6 六、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比如经营范围是章程必须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 7 七、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公司设立须经的程序是对于公司的名称进行预先核准,保留期间不能转让。之后到登记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在银行、税务机关开户。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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