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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被害人、被害人家属或者是法定、指定,才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主体是没有资格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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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权委托代理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叫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当事人的支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律师叫代理人,不是独立的一方,必须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办事。因此,辩护人不能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能行使辩护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当分别请律师做辩护人和代理人。辩护人和代理人可以请同一个律师,但应当分别办理委托手续。 2.请求回避权 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庭调查和辩论中,和原告人地位是平等的。 4.有权对原告人提出反诉 5.上诉权被告人不服判决中的民事部分,可以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这类案件的受害者应积极地按照法律规定,递交这类案件的证明材料。递交时还应积极的计算自身的实际损失,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计算。人民法院和办案机关,根据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和法律规定,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
哪些刑事犯罪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条件:(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首先』,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或财物被毁坏。这里所讲的人身权利仅指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不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精神性的人身权。这里讲的财物被破坏中的财物,不包括被盗窃、侵占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1、下列人员会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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