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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刑事犯罪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条件:(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而民事诉讼要预交诉讼费。 1.民事诉讼审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而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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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总的原则是只能支持“物质损失”,而不能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到赔偿范围,也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就民事赔偿部分,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始终贯彻调解原则,如果双方就赔偿金额、赔偿范围达成一致意见,在不违反法律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纳入到赔偿范围中。 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前述三项不能列入赔偿范围。 三、有人认为如果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是直接提出民事赔偿诉讼,就可以得到“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个说法是不对的,人民法院也不会支持,依然按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原则来赔偿。 四、实践中,有的刑事附带民事的受害人或者家属以撤回民事赔偿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重判犯罪嫌疑人,事实上,不管是否要求赔偿人民法院都会按照法律规定以及量刑规则判决,不会因为不要赔偿就重判犯罪嫌疑人。 五、由于交通肇事犯罪的特殊性,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还是支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的。
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第五条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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