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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点, 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
该前提下,当事人可以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申报子女的户口,具体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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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则只要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就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双方要离婚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一方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查认定符合受理条件的会立案受理;法院受理后原告需要交纳诉讼费,然后法院会通知被告答辩;最后双方等待法院开庭通知参见庭审即可,法院会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一方有配偶,又和女方生子,但没登记,如果是以夫妻关系或大家公认为是夫妻关系生子,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小孩必须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后,才能办理户口。因此,首先应向收养机构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然后才能进行户口登记。一般情况下,需要前往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申请办理。为弃婴上户口所需的材料包括: (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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