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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的做法肯定不对;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
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当地标准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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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后,已经产生重要效应。他举了一组数字,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同步的只有1个省,实行的结果有3个省实现同步。现在“十二五”地方规划中提出“两同步”的,居民收入超过经济增长的有5个省,有19个省提出“完全同步”,有5个省是“基本同步”。从“十一五”的1个,到“十二五”有9个、29个,执行的效果会更好。
现根据你的描述,你应该需要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如果你觉得你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又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您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当地标准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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