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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回购股份是否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看回购的金额以及用途,如优质公司会在股票低估时回购,提升股东价值,也有高价回购的,这是损害股东的利...
看情况。回购股权激励指的是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东持有的股权。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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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票属不属于利好这个问题,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辨断。可以用来抬高股价,在企业有大量现金或留存收益,且股票价格低于企业内在价值,可以通过回购股票太高股价的方式提升公司的价值。回购股票也说明企业认同自己的内在价值,同时表明企业的经营良好,有较多现金和较高的盈利能力对自己股票进行回购,向市场发出企业管理良好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不能一概而论。公司回购股票是在股市价格的基础上购买的,不是以你原来发现的股价回购的,所以和平时交易的股票是一样的,不需要特别计算。至于买的股票,找时间取消,公司总股本会相应减少。而且股票回购后,公司不处理股价(会重新计算财务数据),价格会由市场调整。《上市公司回购公共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如下:一、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董事会应当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股份回购发表独立意见。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前3天、股东大会公告前10个交易日、股东大会公告前10个股东大会。
股票回购注销从长期来看,是利好的。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回购注销以后,提升了自己公司股价的竞争力,也维护了股民们的股份盈利。毕竟以前受到规定的制约,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回购是比较困难的,而现在只要出现股价低估的情况,上市公司就可以自己救市,可以说操作性非常强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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