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深圳经济适用住房概念: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出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配...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夫妻双方有深圳特区常住户口,或购买者有深圳特区常住户口,配偶有深圳宝安或龙冈区常住户口。单亲家庭的孩子有深圳特区的常住户口。2、申请人夫妇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住宅(包括标准成本室、全成本室、全成本微利室、社会微利室、拆迁补偿住宅公开销售经济适用室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3、申请人家庭年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限制。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别,上述规定的条件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还要参见各地的规定和政策。
1、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4、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4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