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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上需要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内容。 公司地址搬迁是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的变更,属于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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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你说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你公司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你们的合同无法履行,且你们协商不成,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你解除合同或者给你一个月的代通金。 二、如果是公司名称变更的话,那么属于新设立的公司了,你们可以不与新设立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仍旧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履行原劳动合同,等于是解除了你们的劳动合同,如果属于非法解除的话,需要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上需要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内容。 公司地址搬迁是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的变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方能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因为公司搬迁而离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的,公司在新厂区提供工作岗位的,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取得员工的同意。员工不同意的,公司不得强制员工到新厂区工作。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2、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的,公司在五公里范围内的新厂区,不属于跨地区的工作地点调整,员工应当亲人公司的安排。员工不到新厂区工作的,视为员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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