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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 (一)项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一般而言,他们负起公司例行公务的种种责任,也拥有来自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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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要求董事、行政法规,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二)对董事;(三)当董事,对违反法律:(一)检查公司财务、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公司法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1.经理、副经理: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副经理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2.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指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财务负责人员; 3.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必设的机构,负责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务。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就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 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 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2.加班费问题。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 3.保密条款; 4.竞业限制条款。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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