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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离婚时的调解书上如果明确说了归你母亲所有的房屋自愿赠送给你,那这两间房屋就是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你父亲无权处分,你对房产分割的理解是正确...
视情况而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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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 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2、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然后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理由:婚后共同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处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确认赠与无效。
父母离婚了,只要房产是父母的财产,孩子依然有继承权。离婚是父母之间夫妻关系、财产共有关系的解除,对于子女的继承权没有影响。如果父母离婚后又再婚,甚至又再生育孩子,则会对孩子继承的份额产生实际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子是谁出钱买的呢,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呢,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产证是他的,房子就是他的婚前财产,你父亲资助10万元,应该是对你们的赠与,没有明确是只赠与你一个人,就应该认定为赠与给你夫妻二人的,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的时候,要根据装修的年限,进行折旧,残值属于共有财产可以分割,当然,你父亲可以凭汇款的凭据向对方的父亲索要这个款,与你没有关系,这样也许可以挽回你的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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