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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要视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结果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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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违法,是不能对其处置的,应责令其看护人,加强对其进行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背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对精神病人导致的民事损失,应由其看护人承受。
如果加害人是在精神不正常时致伤你的,则加害人不用负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要赔偿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当然以上的赔偿项目还由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比如:误工费由受伤者的个人工资收入、住院天数及受伤者所在单位是否扣发工资等决定;护理费由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及所在单位是否扣发工资等决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由住院的天数及省内省外住院等决定;伤残赔偿金由所受伤是否构成伤残及几级伤残等因素决定。 是在休息时间睡觉时受伤的,不是工伤,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是不是精神病人,需要经过鉴定,如果在实施相应的行为时丧失控制和辨认能力,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相应的损失,可以向其监护人主张。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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