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法 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
肯定不可以。农村土地(包括个人承担的耕地)是集体所有的,不属于个人,对土地的利用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得占用耕地。如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是,如果农村村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定废弃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的规定,农村村民就不得占用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建房。马立诚给他派分00
那在于你与农民的约定是否有效和你要建设的场地及办公楼是否是临时建筑有关。如果有效而且约定可以改变用途并建设临时性建筑,只要在期満前恢复原状,一般是可以的。但从你的情况看,你的这个行为很可能是不合法的。一是耕地的用途不可以更改这是一般的要求,二是办公楼是长期建筑和永久性建筑,你可能办建设手续都不可能做到,因此你建了也很可能没有手续而成为违法建筑而被拆除。
在建造房屋时利用的是已经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或者是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可能是租赁来的,也有可能是合法取得产权的,但是总而言之是在原有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土地上建设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原有的农村集体自家耕地上或者租赁农村集体用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但是用途是用来搞基本种植养殖等农村承包性质经营的。如果您是属于上面的情况。我相信您就拥有了一个走向合法建筑的基本条件--因为占用的土地是有合法依据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6人已浏览
440人已浏览
1,044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