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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别人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对于商标侵权《商标法》第四十七条...
盗用别人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对于商标侵权《商标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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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别人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对于商标侵权《商标法》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盗用他人商标是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要依据盗用的情形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盗用他人商标处理的方法有以下几点: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就会构成犯罪,除赔偿被侵权人的相应损失之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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