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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闲置土地。一是进行立案,调查取证,认定事实。根据以上对闲置土地认定的基本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在立案后,应通过现场调查,以及对当事人、规划部...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置:已经开发动工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经核查属实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延长开发动工的期限; 2、调整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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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为大家解答闲置土地引发纠纷: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政府征收土地闲置了三年后可以主张恢复耕种,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但政府征收的,想要收回是比较困难的。对于开发商,土地通过出让(政府卖地)获得后不进行建设,被确定为土地闲置的话,政府可以进行相应处罚,处罚严重的可以是“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相应法律中提到),但收回主体是政府。对于农民,可以通过上访、媒体等途径曝光开发商土地闲置,但政府是否裁定闲置、处罚力度、具体的土地后续开发情况可能性较多。 农民争取利益的方法媒体、上访、诉讼。诉讼的根据: (重点)《土地管理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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