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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来参考一下。 2、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上网查一下,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 (2)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由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伤残5--10级自谋职业的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级14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9级6个月)等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或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一个月内)提交工商认定申请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认定申请之日以后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可以去社保局报销, (4)如果单位补交了工伤保险费,工伤认定申请之日以后的费用可以到社保局报销,社保局对单位办理业务,不对个人办理,可以把相关资料交由单位去办理,费用由社保局转到单位帐户,个人再去单位支取。 (5)可在发生纠纷时至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或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可以在2年内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工伤九级伤残,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申请工伤待遇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金额: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地方法规来计算。以为例: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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