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亲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是天生的,法律不能脱离。“通过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能会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亲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是天生的,法律不能脱离。“通过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可能会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第28条也规定终止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是:他们应去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终止收养关系”。维护收养的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终止后,养父母收养的孩子赡养义务的责任。中国民法典条明确规定:“收养关系的,养父母的成年子女,缺乏工作能力和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支付生活费用。
1、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对于亲生父子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
在法律上,不能断绝母女关系。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和子女可以断绝关系,在法律上,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应当按时给父母赡养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839人已浏览
1,171人已浏览
3,7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