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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双休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计薪时间×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薪时间×3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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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原则,以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基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加点的,支付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的工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分别支付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300%。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一: 平时加班工资=小时工资*1.5倍*加班时间 双休加班工资=小时工资*2倍*加班时间 法定假加班工资=日工资*3倍*加班时间 也有例外:如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加班工资按什么工资标准计算,那就按约定加班工资标准计算.其他计算方法还是同劳动法规定的方法计算。(同上)比如,低于1500元/月工资按实计算,超过1500元/月工资按1500元/月计算。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二: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均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和标准支付。
加班费需要合并到工资总额里面计算个人所得税,只要工资总额扣除相关社保等费用的金额不超过个税起征点3500元,就不需要缴纳个税,如果超过,就需要根据个税九级累进税率缴税。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小时工资×1.5×实际延长小时 休息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本人原工资不扣减) 节假日没有工种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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