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 因为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股票,...
股权转让的意义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国有股、法人股的流动性,有利于提高它们的营运质量和运作效率,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可以在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权转让实缴义务由谁承担转让协议中有约定按约定进行承担,没有约定的,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即为有效,否则无效。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受让股权时是善意且名义股东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已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受让人取得股权。但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受让人去的股权是是非善意的,则股权转让无效。 在代持股协议中,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利较容易收到侵害。名义股东因拥有工商登记的权利外观,处分实际出资人的股权较为容易,实际出资人若想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建议在代持股协议中对显名股东的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如约定名义股东无权处分时的违约责任,以防名义股东处分实际出资人的股份。 风险提示:隐名股东的风险姓名未登记在股东名册中,所以在实践中,隐名股东有如下风险: (一)因规避法律,引起的股东资格甚至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的风险; (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三)隐名股东不能依其与实际投资人的合同约定或与其他发起人之间的设立协议,直接取得股东资格。
股权转让受让人的义务有: 1、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3、明知转让人未足额缴纳出资额仍受让的,承担补足出资额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0人已浏览
460人已浏览
500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