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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有哪些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110ask.com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所需材料 1、需带补证证明一份(证明格式另行打印),有单位的单位开,无单位的社区居委会开。补办独子证证明格式样本ⅩⅩⅩ是我单位职工,Ⅹ年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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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需带补证证明一份(证明格式另行打印),有单位的单位开,无单位的社区居委会开。补办独子证证明格式样本ⅩⅩⅩ是我单位职工,Ⅹ年Ⅹ月出生,与ⅩⅩ在Ⅹ年结婚,Ⅹ年Ⅹ月生育一子(或一女)ⅩⅩⅩ,Ⅹ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不慎遗失,ⅩⅩⅩ和ⅩⅩ于Ⅹ年Ⅹ月已离异,ⅩⅩⅩ离异后未再婚再育,现仍符合领取独子证条件,要求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 2、需带父母及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需带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办理流程《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补办《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程序和所需证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育龄夫妇,持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女方免冠一寸近照两张,有单位的由单位开具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及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填写登记表后领取。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对象,若要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孕检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及镇(街道)人口计生办理第一胎生育登记。若现需办理第一胎生育登记但仍未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对象,也可以同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及第一胎生育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应补办生育登记手续。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的,当事人持以下相关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子女的出生证明或合法收养子女的证明; (4)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的原始档案或夫妻一方某月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原发证机关变更、撤销的,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补办。 另外,凡实行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婚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凡晚育者(女23周岁零10个月以后初育),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7天护理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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