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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办独生子女证?

2021-12-03
1、我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2、区县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计生局审核相关资料。3、给予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受理机构为县人口计生局,办理地点为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事处。申请条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因故遗失证件的,现要求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再婚家庭中,夫妻双方在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并分别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没有生育,新组合的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者没有子女。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婚独居,未再生育的。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夫妻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办理独生子女证需提交材料:1。书面补办申请。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原单位出示的证明,因故离开原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居)委员出示。4、再婚家庭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相关法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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