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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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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宣布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股东、相关机构和相关专家组成。所谓相关单位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人员。具体流程如下:第一,当公司面临破产时,股东将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第二,在15日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或清算公司(如华信清算)组成;下面表述清算期间清算组可行使的职权:(1)清算公司财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分别编制;(2)债权人接受通知,公告;(3)与清算有关的公司处理还未了解的业务;(4)清缴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税款;(5)清缴之前所欠税款;(6)清理债权债务;(7)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清债后所剩余财产);(8)代表公司参与公司诉讼。第三,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天内通知债权人,及时报告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务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说明债权的相关事项。清算组注册。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四,清算组需要制定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务后,制定清算方案,向股东大会和人民法院报告确认。公司财产分别支付员工工资、清算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清算公司债务后的剩馀财产,股东按比例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活动无关的经营活动,财产在清算前不得将财产交给股东。第五,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以清理债务,应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布破产后,相关清算事项清算组应移交人民法院。第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向股东会或法院报告确认,并向公司注册机构报告,申请注销公司,公告公司结束。
是指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为: 1、企业作为债务人自行申请或申请企业破产; 2、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3、人民法院通过摇珠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 4、发布破产公告; 5、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6、召开债权人会议,确定破产财产及破产债务; 7、经债权人会议协商确定进行重整或和解; 8、重整或和解失败的,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9、组成破产清算组,将破产财产以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破产债务的清偿; 10、企业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终分配终结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向破产企业的原登记机关办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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