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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
旷工离职后没有失业金,在我国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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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雇应该就可以领失业金了,自己辞职不行。
如果属于个人主动辞职,则不能领取失业金。如果属于非本人意愿导致失业,则可以领取。 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参加失业保险,交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交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金。按限定失业保险金准则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薪水准则、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准则。失业保险金逐月发放,郑州市发放准则为本市当年最低薪水的80%。发放月数按累计交费时间计量,最少3个月,最长不超出24个月。失业人员累计交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交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限定计量的工龄视为交费时间,与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量。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次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再次计量,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不得超出24个月。 (三)失业人员跨兼顾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组织出具的证明手续到迁入地经办组织领取失业保险金。附:失业金领取计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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