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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突破。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1月29日参加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闭幕式上透露,今年国土资源工作将面临五大硬仗...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它并不构成真正的产权,在现今国内通常是指那些由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的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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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从源头上禁止小产权房的新建和现房买卖地方政府严格检查一户一宅,村民以个人住宅基地向国土部门申报住宅项目,从源头上控制小产权再次流入楼市。村民自营住宅过程中,当地城市建设部门现场执法,随时重罚建设等违法行为。发现未按申报进行的自营住宅,在建设未申报的住宅后,无论是销售大楼的花还是现在的住宅都被没收,向相关村委会和负责人追究连带责任。第二,人性化处置已建成的小产权房屋顶,中国房地产产权登记已完成80%左右,小产权房屋由于历史原因无法正确统计,在某些地方,政府实施回收方法,用于公营住宅、廉租住宅的用途。
农地入市所带来的结果,不仅是给部分“小产权房”正名,而且会引起现存房地产市场利益格局的很大变化,市场中的另一部分群体很可能会利益受损。如果部分“小产权房”获得合法地位,当其达到一定规模,其较低的购房成本势必对现有的商品房交易价格形成冲击,从而可能引起商品房业主的抵制。因此,推进农地入市不可能一帆风顺,还需要政策面上进行细致的考虑,通过博弈达成能够让各种市场群体缩小利益分歧的政策。
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发证 《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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