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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临时工工伤补贴与正式员工工伤补贴一样。临时工虽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我国法律仍然认可事实劳动关系的。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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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
很高兴为您解答临时工签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临时工的本质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从严格意义上讲,不属于工伤,但如果个人去申请工伤,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的。因此,建议咨询区工伤部门,如果属于工伤的,看是否可以补缴社保(这种特殊情况,一般是可以的),帮她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理赔;如果不属于工伤或者不能补缴社保的,协商或者由个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次月起,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当然由于其受伤,可以享受医疗期或者工伤,属于法定顺延,暂时可以不签订,如果顺延情形消失,又需要留用的,建议尽快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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