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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不予理赔的情形有哪些?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
交强险不予赔付的的情形包括: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除此之外还有些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也不赔偿,比如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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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如果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已经超过了交强险的理赔限额,剩余的这一部分想要走商业保险的话,如果投保人没有逃逸,正常情况下是没问题的,可这种情况商业保险肯定会拒赔。所以驾驶员肇事逃逸,其实只能让事情变得越来越严重。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5、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6、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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