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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尚未有专门针对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原则,即在征收农村房屋时,会对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补偿,因此不...
1. 如果菜地遇到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需要征收土地的情况,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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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时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时,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关于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方式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对于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应制定。其中,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应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以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最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企业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比较复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对于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 如果企业自建了厂房、员工宿舍或仓库,则应对这些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如果企业租赁了厂房,则应对租金损失进行补偿。 3. 对于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应考虑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并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和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 对于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应结合重置成本、成新评估补偿。对于能够搬走的设备、设施,应给予搬迁费用,以及搬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害等进行评估补偿。 5. 对于企业因拆迁而被迫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应根据企业的性质、经营效益的不同,结合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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