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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国家国务院的劳动法保护规定,哺乳期应为一年时间算起,即是从婴生出生之日算起,到满一周岁。对于哺乳假期对我们国家规定的是为九十天的产假...
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处理。既然是请假,就有假别和工资待遇,还有是否准假问题。《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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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生孩子取保候审,现在已经过了哺乳期,由于原来的案件并没有结案,肯定还是需要开庭审理的,至于会不会被判刑,主要还是看犯罪情节
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婴儿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一年,从孩子出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生育完至婴儿满一周岁的时间段。在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员工在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也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因此哺乳期的女员工是法定的权利拒绝加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对于正在哺乳期的妇女,应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优先考虑适用缓刑。许多地方法院的内部指导意见,都有这方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也就是说,“三年以下”包括三年,“三年以上”也包括三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判的是三年,其它方面也符合缓刑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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