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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形不属于工伤。是否属于工伤,可向用人...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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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条14条第6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无论职工的责任大小、是否属于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是否在道路上发生,只要职工不存在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醉酒、自残或自杀的行为,都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该职工违反交通法规并不等于违反治安法规,本人认为,应当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 第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
如果是劳动关系,且在上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受伤,那就算工伤,其他原因造成的受伤,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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