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对其工伤待遇不满或者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提交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根据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拒绝受理的决定。3、审判:仲裁庭应当在审判前五天书面通知双方审判日期和地点。4、仲裁调解:仲裁庭应当先调解劳动争议,鼓励双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劳动仲裁程序: 1、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其他登记注册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确立的书面证明材料。 3、规范填写书面的仲裁申请书。 4、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详见“劳动者申请仲裁提交材料须知) 5、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规范且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出具“收件回执”。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