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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公式是: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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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公式是: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班倒”就是每天24小时分成早中晚三班,每班8小时,轮换上班的工作制度。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平时加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的基数关系到员工最终能得到多少加班费。如果不先确定加班费的基数,就无法计算最终的加班费。那么加班费的基数计算方法是什么呢?1、劳动合同明确规定职工工资金额,且工资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一致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工资金额的,应当以员工实际工资金额作为计算基数。3、在实践中,有时员工当月的工资与当月的奖金支付日期不一致,因此这两部分应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由于员工月奖具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员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以综合计算周期内月平均工资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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