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差旅住宿费将实施新的标准。(1)住宿费:根据新调整的住宿标准,北京、上海省级官员最多可入住1100元...
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在此期间,出差人员住宿主要以各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出差人员必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原因、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2、出差人员应持批准的出差申请表,填写付款申请表,并列出付款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款。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形成书面报告,并向主管领导报告,由主管领导的评估结果,并签署评估意见。4、审计人员应根据签署主管领导评估意见的出差申请表和有效的出差文件,按照费用承包标准进行报销。5、不得报销与原出差申请表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一致的差旅费。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更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差旅费报销制度是规范出差人员审批和报销程序的规定流程如下: 1、员工填写费用报销写明出差信息; 提交收款人出具的发票; 3、经公司内部审批后可报销。
旅游住宿费标准:财政部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地方旅游住宿费标准明细表》通知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1100元,部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每天限额500元。部级官员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800元。根据新调整的住宿标准,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800元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标准也有幅度提高。财政部表示,调整的原因是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住宿费价格变动,以及实际工作需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8人已浏览
1,567人已浏览
3,537人已浏览
5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