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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已婚女朋友怀的已婚男人的孩子,请问:他怀的是原配男人的孩子,还是怀了婚外其他男人的孩子,还是怀着孩子嫁给了现在的男人?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
不算的,只要你现在没有与他人存在夫妻婚姻关系,不算骗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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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子,另一方为初婚未育,双方再婚后,已生一子的,是否可以再生一个,是这样吗?根据经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 (二)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四)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对照以上四项内容,你仔细看看,来个对号入座,对上你,就你符合再生育条件;如果对不上,那就意味着你不能再生育子女了。
1、该项应根据子女户口申报地在当事人生育时的具体计生政策而定,只要当事人在当时是超过当时的生育指标(如:夫妻一方为非农业户口的,只有一胎(个)子女的生育指标)而生育的,就是属于的;2、该项的判定,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当事人是否为子女缴纳了社会抚养费而改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小孩子上户口,是没有影响的,当事人再婚的,夫妻双方的子女总人数,不超过二孩,即可和是否离异再婚,无关的。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母双方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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