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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事人和女方的家长好好沟通,对方把女方的户口本拿走,肯定是有顾虑的(不赞成你们交往等),当事人应设法打消其顾虑,这样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对于你所购买的二手房的问题,你们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那么对方在该房产上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你的名下,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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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挂靠在亲友家中的,由挂靠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对本区、县内挂靠的,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对跨区挂靠户口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的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2)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3)本人及被挂靠人居民身份证。
一按社会普通人员户口迁移的手续迁入他部队所在地。 这种方式与您男友没有直接关系,只要当地公安机关准予您落户,能给您开出准迁证,您就可凭准迁证在您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凭迁移证到您男朋友所在地半路户口落户即可。但是,这种方式很难操作,因为您在当地既无住房。有无户口,您男朋友也没有地方户口,所以可能性较小。 二按随军家属的方式迁移户口。 随军家属入户的条件是: 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的军官、文职干部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 2、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明; 3、随军家属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待业证(属居民户口的)随迁小孩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步骤: 1、迁入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加具意见,将有关材料上报城区公安分局审批。 2、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审批。 3、市公安局接到城区公安局上报材料之日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你可以申请迁移户籍回原籍,也可以就地申请分户,办理只有你一人名字的新户口簿。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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