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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的治安拘留处罚被撤销后,如果受害人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则赔偿义务机关可以通过支付赔偿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支付精神损害...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治安拘留被撤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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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执行完毕的行政拘留,不存在撤销的情形。 2.还未执行的,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是否批准由拘留决定机关决定。
第一,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又称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它的期限天以上,15天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是治安拘留。因为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所以法律对这种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实施。拘留地点是治安拘留所。其次,治安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对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认为不会撤销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也是个人违法犯罪记录的一种,基本会跟随一辈子不会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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