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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执行完毕的行政拘留,不存在撤销的情形。 2.还未执行的,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公安机关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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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能转治安拘留,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如发现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但又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案件的,依据相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关于治安拘留可不可以不执行的问题: 可以,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法律意见】1、怀孕了不执行治安拘留。2、孕妇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3、法律并没有赋予孕妇在司法拘留上的特权。【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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