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村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由所在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地(市、州)分局受理并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局审批。经批准设立的农村...
农村商业银行根据股本金来源和归属设置自然人股、法人股。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应当符合向金融机构入股的条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商业银行因解散、撤销和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应向所在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并持所在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局通知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应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农村商业银行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应存在影响其独立判断的关系。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尤其要关注存款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农村商业银行设行长1人,可设副行长2至3人,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行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行长、财务和信贷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二)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三)代表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四)授权高级管理层成员、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活动;(五)在农村商业银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银行监管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六)其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农村商业银行章程规定应由行长行使的职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48人已浏览
460人已浏览
1,228人已浏览
1,3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