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购房合同解约故意拖延的回答为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购房意向书是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一般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如果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按照协议书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2、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认购书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如果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 另外,即使购房意向书不同于正式的购房合同,但是其本身也属于一种合同,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应仔细斟酌其中的各项条款,并重点关注关于定金的条款、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及认购书协议的生效、失效时间等内容。同时,应特别注意其中有无超出法律、法规范畴的“霸王条款”,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开发商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没有按期交付商品房或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的权属登记,即出卖人给付延迟。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法律一般不认为出卖人因此构成根本性违约,故不直接向守约方也就是购买人赋予解除权。 2、买受人向出卖人催告履行后,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权。
对方是否存在故意拖延的行为?建议您及时查询,避免对方将房子二次销售的情形,是否签订合同?合同就按揭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0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