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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
看情况。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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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手上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该土地上建筑物的产权证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并补足出让金。
1、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2、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后办理房屋权处分登记。3、划拨土地是可以过户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房屋产权的转让,必须同样要经过由划拨土地使用权到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一体制的转换,未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不得转让,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的土地可以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转让。划拨的土地转让转让应当取得人民政府批准的批准文件,并具有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件的合法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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