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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退休金免税;年金不免税。 3、《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不需要交纳。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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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退休政策而言,到达退休年龄是必须退休的,不经批准是不能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从事工作,即使从事工作或因未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其待遇也必须从达到退休年龄当月起转为退休待遇。因此你什么时候达到退休就从什么时候起执行退休工资,至于实际上未按退休工资领取而是按照在职领取工资,办理退休时工资计算也是截至到退休时间止。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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