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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习惯,这个和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一致的。一审判决下来后,在上诉期内就要申请,超过上诉期的,法院判决一经生效,那就是生效的法院判决了,不能再...
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 3、实行一审终审; 4、审判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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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确认某种权利的实际状况。 2、特别程序的开始,是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 3、实行一审终审。
1、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2、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3、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程序与实体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如果程序有失公平,对实体有什么影响吗?我是说可能对被告人反而有利或不利?会不会无罪判有罪?又或者轻罪判重罪? 如果程序违法了,那他们程序违法的动机又是什么呢?应不应该向有关部门反映呢? 楼上的根本没说明白啊,相信律师是什么意思?被告人肯定相信律师,但律师不提不等于没有违法啊? 请律师朋友根据公诉程序(撤回)等明确答复一下,了。 在本案中,是不是根本就不应该再对被告人提起公诉,而作不起诉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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