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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连带清偿责任的免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或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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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可以在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约定免除夫妻另一方的责任有约定的从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免除连带责任中一方的债务一般由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夫妻双方所负债务必须是共同债务。只有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设定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获取利益的债务,才能真正成为。如,夫妻一方从事正当教育、体育等活动或夫妻一方因行使了家事代理所负的债务,都是共同债务。 2、夫妻任何一方都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同一给付利益。债权人拥有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全部给付的权利。 3、夫妻中任何一方完全清偿后,可以使另一方所负担的债务归于消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可以最大程度上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促进了财产交易的安全性。
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分担的判决是否免除了双方的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角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且通常情况下双方对此负有连带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为了方便诉讼等原因,在判决离婚时可以就双方的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的分担问题一并作出判决。不过应该指出的是,人民法院就双方共同债务问题作出的判决,仅是为了解决夫妻双方内部之间的债务分担问题,而不涉及夫妻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对夫妻共同债务分担所作出的判决,不是改变原有的夫妻承担责任的性质,故此类判决产并不意味着免除了双方的连带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任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所以,一方不得以法院的判决为由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夫妻双方之间仍然对该笔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一方在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依据人民法院判决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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