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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结果一般是自案件受理之后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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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什么时候能通知结果?1、庭裁决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2、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3、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再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之后,大概六十天就可以知道结果了。
程序什么时候能通知结果?1、庭裁决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2、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3、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再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之后,大概六十天就可以知道结果了。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人的申诉书后,应在填写《立案审批表》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超过15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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