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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分包劳务如何缴税

2022-08-22
建筑行业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呢?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例如,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3月1日承接M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3月15日),并将M工程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1日发包方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00万元,价外费用10万元。5月底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对M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5月份应缴纳增值税计算如下: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该项工程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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