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者经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者认可的各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应当承担以下举证...
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与正置的关系。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中的规定是举证责任的倒置,但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即涉及医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举证责任倒置是特殊侵权领域过错推定原则的衍生特征,即当原告受到侵害时,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推定被告有过错。这实际上是民事责任观要件的举证倒置,即只要求患者证明医疗事故的客观要件,同时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如医疗机构不能证明其医疗行为无过错,则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反,如果医生能够提出足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反证,医生就不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规定了医疗事故的赔偿的相关问题: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1、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市、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两个层次。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技术鉴定,对全国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纠纷。2、增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医疗事故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伤害事故;明确医疗事故的过错原则,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造成患者死亡和重度残疾的为一级医疗事故。其他三级医疗事故分别造成中度和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严重和一般功能障碍,或者造成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该条例取消了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划分。3、患者有权复印和复制病历。医疗机构应提供复印或复印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过程中应有患者在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