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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应该由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
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如下: 1、签订协议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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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非所有权人的不是户主签定的拆迁协议有效,被拆迁人应为房屋所有权人。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与房屋所有权人依法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1、影响。房屋买卖过程中,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 2、如原房主拒绝将户口迁出,则新房主可就该房屋重新申请一个户口,原房主的户口在户籍系统里会显示空挂,从而解决新房主的落户问题。若想解决可采取协商或起诉的方式。可以诉其违约。
如果户主是房屋的所有人,不是户主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户主并不是房屋的所人有,而所有人签订协议的,是有效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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